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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一、《关于新西兰新莱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有效的原则,以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不以投机为目的,旨在防范汇率风险。并定期审查相关政策的有效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二、《关于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司在主副食品端的优势,丰富光明随心订产品品类,提升平台销售规模。无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页为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独立董事签名: 毛惠刚: 赵子夜: 高 丽: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九日Copyright @ 2015-2018 北极it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浙ICP备2022016517号-19 联系邮箱:514 676 113@qq.com